孙大海: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及法治保障
2025-12-16 来源:中国国家创新与发展战略研究会

作为重大国家战略,海南自贸港以“一本三基四梁八柱”为框架,围绕“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及贸易投资便利化推出一系列独特政策。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孙大海表示,封关运作后,更多政策将陆续出台。海南自贸港的税收优惠政策得到法律保障,确保了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海南自贸港建设与国际贸易新空间”分论坛于2025年“读懂中国”国际会议(广州)期间举办,孙大海出席该论坛并发表主题演讲。

以下是演讲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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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推动和部署的重大国家战略。自2018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宣布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以来,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建设得到了总书记的持续关注和指导。总书记不仅多次视察海南,还专门就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建设发表重要讲话,并在2021年11月6日召开会议,强调了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战略目标和建设要求。此外,2018年4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正式宣布了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建设,标志着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正式启动。

我是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到海南宣布建设自由贸易港后,海南引进的第一个内地干部,我去组建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委员会的办公室,把它从政府提升到党委省委这里作为一个重要的机构。我前往海南后,在省委、省政府直接领导下,与中央各部委一道,于2020年正式推动发布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总体方案》。2022年,总书记再次前往海南,了解发展情况,并发表“4·13”重要讲话。随着政策逐步落实,总书记为我们提出了重要的战略定位和产业定位,今年11月6日总书记带领中央部委又到海南去开会,特别强调12月18日这个日子要进行封关运作。为什么是12月18日?这个日子是中央定的,因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1978年12月18日召开,正式拉开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序幕。

我们海南自由贸易港可以把它归结为“一本三基四梁八柱”的框架,“一本”就是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三基”就是纲领性三套文件,一个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在2018年发布的12号文件正式确定《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第二个是中共中央在2020年3月份发布的《海南自由贸易港总体方案》,第三个是在2021年全国人大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四梁”即中央赋予海南的定位,包括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试验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国际旅游消费中心,以及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保障区。“八柱”是政策环境、法治环境、营商环境、生态环境、经济发展体系、社会治理体系,风险防控体系,组织领导体系。

自2020年起,海南自由贸易港开始实施,其中包含70多项国家优惠政策。这些政策中,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个人所得税方面的优惠:对于在海南自贸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将予以免征。在海南自贸港,个人所得税将按照0%、3%、10%、15%的超额累进税率征收,而企业所得税则根据国家发布的鼓励类产业目录,实施15%的优惠税率。封关后,海南自贸港将更新企业所得税政策,实行负面清单管理,除高能耗高污染产业外,所有企业投资均可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这在全国是独一无二的。海南有离岛免税,之前内地游客到海南走的时候可以买不超过10万元的免税商品,分多次买也可以一次买。现在,离境游客及海南本岛游客,凭一次机票可全年享受免税政策,进口原辅料在海南加工增值超过30%后销往内地可免关税,过去仅适用于部分情况,现在海南本地生产原料的采购均可累计计算。还有其他比如交通运输工具,更重要的是,在海南购买的几乎所有自用生产设备,均可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还有很多就不一一介绍,加起来有70多项给海南自由贸易港的优惠政策。

另外,搭建重大平台。在医疗方面,博鳌乐城国际旅游先行区允许使用在国外上市但国内未上市的新药和医疗器械,这样,患特殊疾病的病人无需再远赴国外治疗,在海南即可享受相关医疗服务。另外,崖州湾科技城是国家级平台,设有国家实验室,国内几乎所有种业相关项目都可在此开展。另外,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国家给予特殊政策与招生名额,支持国内外名校在此独立或合作办学,如德国比勒菲尔德大学已在此独立办学并开展第二年招生。目前,已有十余所国内外名牌大学在此联合办学,毕业生可同时获得国内外两所学校的原始文凭,且文凭效力与本部一致,此外,商业航天发射独具优势,洋浦经济开发区内的船籍港等也构成一个重要平台。

关于海南的人才保障问题,部分企业担忧子女教育及医疗保障是否便利。目前,全国知名医院已托管海南公立医院,知名中小学也托管了海南公办教育资源,使得海南的教育质量不低于甚至优于其他地区,且学生更易被国内外高校录取。例如,国内录取门槛相对较低,国外高校申请也更为便捷,部分中学毕业生可以直接申请国外大学。

总体方案实施五年来,成效显著。例如,外贸依存度提升18.4%,离岛免税占全球免税市场比重超8%,货物服务进出口分别增长3倍和3.1倍。然而,运输往来方面,第五航权已开设7条,第七航权正在开通,这在全国均属突破性进展。还有投资自由便利,新设外资企业年均增长将近20%,累计使用外资年均增长将近16%,176个国家和地区在海南投资,新增经营主体达到了450家,在这5年的时间超过了我们建省前30年的总和,人员往来也是,去年入境游客增长115%,海南入境免签的国家整数达到86个。

海南目前正在面向“五向图强”,向种图强、向海图强、向天图强,向绿图强、向数图强。

我特别讲一下尽管《海南自由贸易港总体方案》已经详细阐述了各项政策和实施阶段,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出台仍具有重要意义。因为很多人,尤其是外资企业,存在这样的印象,担心中国很多地方的政策会频繁调整,今天出台的政策下个月可能因政府发布新公文而改变。为了消除国内外投资者的这种担心,我们海南在中央自由贸易港整体方案一发布,还没有发布的时候,我们2019年就开始推动出台全国性的法律,有的专家提出这个法就应当叫中国自由贸易港法,我们说不对,这个自由贸易港就是在海南实施,这个法不能叫中国自由贸易港法,一定要叫《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最后也得到了中央的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创下了中国立法的记录,该法从启动立法工作到正式颁布实施仅用了一年时间,体现了立法的高效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还明确界定了一线、二线的含义,其中一线指海南与境外所有区域,二线指海南与内地之间的区域,海南与内地的经济往来如何界定、税收如何处理,以及今年封关后,内地与国外货物进出海南的处理方式、货物在海南加工增值后销往内地的免税政策等,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以法律形式予以明确规定。

除此之外,为了配套《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实施,全国人大授予海南更大的立法权限。这包括海南可以针对国家未具体规定的事项进行立法,以提供法律保障,这是其一。其二,对于国家已立法的事项,海南可以进行变通处理,这使得海南自由贸易港立法权在全国范围内具有独特性。此外,海南还拥有经济特区立法权和省级立法权。

近年来,海南已制定并实施了多项地方性法规,以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发展。这些法规包括《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商事仲裁发展若干规定》等,共计55项。这些法规的制定和实施,经过全国人大备案同意,确保了海南自由贸易港的顺利推进。

近年来,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中央各部委,如发改委、财政部、税务总局、交通运输部等,为海南实施相关政策发布了大量配套措施。这些措施均是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框架下,依据海南自由贸易港总体方案的要求配套实施的,旨在促进政策顺利落地,而非加以约束。

本月2日,距离海南实施封关运作还有16天,封关并非封岛,不像前往香港需办理通行证,也不似曾经的深圳需边防证。目前,前往海南仍可凭身份证正常购票、进出,通行方式无异于以往。但对于企业和货物的进出,将实施便利化查验,以防止免税品被运往内地产生走私行为。封关是对货物,对人员的通行没有作任何的跟以前不同的限制。

封关之后,海南自贸港将带来显著的经济红利。首先,免税商品的税号将从1000多项增加到6000多项,覆盖率达到74%,这意味着更多的商品可以享受免税政策。其次,免税政策的享惠主体将从特定的企业、事业单位扩展至几乎所有的企业、事业单位甚至机关,使得70%以上的商品能够免税。刚才提到,海南个人所得税政策调整,过去要求一年居住183天,现在离开海南出差、休假、治疗等时间均可计入在海南停留时间,实际居住满90天即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另外,岛内居民现在可不限次数享受离岛免税,即购即提,口岸设施更便捷,实行智慧化通关。海南通过实施《海南深化与RCEP成员国合作的十六条措施(2023年)》,在构建合作机制、打造合作平台和深化产业合作等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使得与RCEP成员国的对接更加便利。

涉及12月18日封关,我们已出台关键性文件,包括进口商品征税目录、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工增值新办法(较原办法更宽泛),以及海南自由贸易港禁止、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清单和监管办法,同时明确了货物进出一线二线及在岛内流通的税收政策。过去,一家企业进口的免税货物仅限自身使用,现在只要在海南的主体均可流通,但进入内地需接受监管。还有海南自由贸易港二线口岸运行的管理办法也已经制定了。

封关运作后,更多政策将陆续出台。我们当时规划了三个阶段,2025年、2035年为关键节点,原计划2025年前完成封关,封关延迟一年,第一阶段政策发布因此调整。国家政策发布需设定截止时间,原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因封关推迟至今年12月,相关开放政策尚未发布,因此财政部和税务总局等将所得税政策延长三年至2027年12月31日。这并非意味着政策到期截止,而是之后将有更优惠的配套政策出台,若无更优惠政策,则当前政策将继续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规定,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税收优惠政策得到了法律保障,确保了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例如,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这些优惠政策不仅不会在2027年停止,而且预计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得更加优惠或适用范围更广,逐步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建设和发展。

根据海南自贸港的税收政策,个人所得税将采用3%、10%、15%三档超额累进税率征收,超过15%的部分将不征税。企业所得税则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其中高能耗和高污染行业将被纳入负面清单。此外,自贸港还推动税制简化,将现行的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税等税费进行简并,并计划在货物和服务零售环节征收销售税。